因旷工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用3篇)

2023-09-16 17:06

因旷工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1篇

xxx 同志:

你于xxxx年x月x日到我公司工作,就职于 xxx部 任 xxxx 一职(身份证号:xxxxxxxx)。但自xxxx年x月x日起你开始无假不到(没有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不到公司上班的原因和事由,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事多次打你电话也不接听,同时你也没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此行为属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旷工行为),截止xxxx年x月x日你已连续旷工超过8天,此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第xx页x条)“员工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据此,按照《劳动合同书》第x条(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3)点之规定:“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你连续旷工超过8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现公司将正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的保险公司将从x月起停止购买,你x月份的工资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请你在xxxx年x月x日之前到公司办理工资结算及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xxx公司人力资源部

xxxx年x月x日

因旷工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

公司不服,自然提起上诉,公司上诉理由主要如下:

其一,赵某作为员工,不到公司上班,连续旷工18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解除理由合法。

其二,公司并没有设立工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自愿参与,公司没有成立工会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的前提是设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因公司未设立工会,自然不能依据上述规定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未设置工会的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原审法官仅以自己推论的观点进行判决,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以公司与赵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在其没有成立工会的情形下未以其他变通方式履行该程序,以及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民申字第1662号裁定书即持此观点为由,认定公司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于法无据,本院予以纠正。

公司根据赵某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旷工行为,依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据此,公司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旷工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

__________:

我单位决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1、根据我公司规章制度第三章第三条,即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假期规定(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_____天以内按旷工处理,_____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你实际旷工_____天,你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

2、根据《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且依法不给予你任何补偿。

同时根据《_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公司依法享有追偿你对我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对你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其他因你对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的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特此通知、

单位:__________总经理: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5日